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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月8日,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权健公司)及被告人束昱辉等12人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一案依法公开宣判,认定被告单位权健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等12人均构成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,依法判处被告单位权健公司罚金人民币一亿元,判处被告人束昱辉有期徒刑九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万元;对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被告人束昱辉当庭表示认罪服法。
经审理查明,2007年以来,被告单位权健公司以高额奖励为诱饵,引诱他人购买成本与售价严重背离的产品成为权健公司会员,再以发展会员的人数为依据进行返利,诱使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,形成金字塔式层级关系,获取巨额经济利益。被告人束昱辉作为权健公司实际控制人,对公司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起决定作用,其他被告人分别按照束昱辉的授意参与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,或作为权健公司经销商,发展会员参与传销活动。
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单位权健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等12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,情节严重。鉴于被告单位权健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具有自首情节,认罪悔罪,被告单位部分违法所得已追缴在案,对被告单位权健公司和被告人束昱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鉴于其他被告人分别具有自首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等情节,认罪悔罪,结合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、作用,依法分别予以处罚。
部分被告人的亲属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案件宣判。
判得太轻?
据了解,在获悉权健传销案判决结果后,权健案受害者周洋女童父亲认为判得太轻,权健公司还涉及虚假宣传、非法行医等,仍然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。
据新京报报道,女童父亲周先生称,2012年,4岁的女儿周洋被医院确诊患骶尾部恶性生殖细胞瘤。2013年1月,他接到权健公司工作人员宣传电话,开始让女儿接受权健公司产品治疗。2015年12月12日,周洋因癌症离世。周先生认为权健产品耽误了女儿的治疗,因此除了判决书提及的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,权健公司及多位被告人仍涉嫌虚假宣传、非法行医、制售假药等问题。
回顾以往,2018年12月25日,自媒体“丁香医生”发文称,癌症女童周洋因父亲误信权健公司宣传,使用其产品后女童病情恶化离世,事后权健公司仍用女童案例作宣传。文章发布后,权健公司及其产品、营销方式等引发公众质疑。
2018年12月26日,权健公司通过官方微信号发布所谓“严正声明”,称“丁香医生”微信号发布的刷屏文章《百亿保健帝国权健,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》不实,指责其“利用从互联网搜集的不实信息,对权健进行诽谤中伤,严重侵犯权健合法权益,致使社会大众对权健品牌造成误解。 ”声明还要求,“丁香医生”撤稿并道歉,权健还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。
2018年12月26日,“丁香医生”转发权健声明回应称: 不会删稿,对每一个字负责,欢迎来告。
2019年1月1日,天津市公安机关对权健公司涉嫌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虚假广告罪立案侦查。 2019年1月2日,警方对在权健肿瘤医院涉嫌非法行医的朱某某立案侦查。
截至2019年1月7日,警方对束昱辉等1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,对另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取保候审。
2019年11月14日,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,被告单位权健公司、被告人束昱辉等人涉嫌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等罪案,由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2020年1月8日,天津武清区人民法院对权健传销案公开宣判进行通报。
值得一提的是,权健案发生后,针对保健品的市场的乱象,2019年12月27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官网发布《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》(简称《办法》),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。《办法》提出,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应当真实、合法,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。
同时,广告主应当对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。保健食品方面,《办法》明确,广告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。并且应当显著标明“保健食品不是药物,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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